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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孝锋钟晓波罗祖华等被授予县级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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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22:49: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决定表彰2011-2013年度泰顺县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集体,授予温州市泰商发展联合会会长万洋集团董事长苏孝锋、温州市廊桥文化学会会长钟晓波等10人和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等5个单位为“2011-2013年度泰顺县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
2011年以来,泰顺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创业,开拓进取,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劳动模范个人和集体,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劳模精神,泰顺县劳模评选委员会决定开展泰顺县第二届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活动。
在今年3月份,泰顺县总工会召开镇总工会、系统(局)工委、基层工会主席会议,贯彻省、市文件精神,部署推荐评选工作。4月3日由两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泰顺县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在活动进程中,泰顺县总工会针对各单位推荐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情况,先后召开了两次班子办公会议,进行研究、指导,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对照评模文件精神进行了归类整理,对类别中的一些问题与有关单位进行商洽、调整。4月16日,泰顺县总工会召开专题班子办公会议进行预审,在预审中坚持考察一线职工的比例,按荣誉等级规范推荐,对企业经营者按一定要求控制比例,注重考虑先进性、代表性和总体结构合理性等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了27名劳模和10个劳模集体推选名单。
4月16日至21日,由泰顺县劳模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共12人组成3个考察组,分别对这27名劳模和10个劳模集体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采取了召开座谈会和个别听取意见等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中层干部座谈会、现场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确保推荐人的先进性、真实性。在此基础上,于7月10日提交泰顺县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民主推荐产生10名劳模候选人和5个劳模集体,并于7月11日至17日,分别在泰顺新闻网和泰顺工会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不同意见,整个劳模评选程序规范、公平严谨。

苏孝锋

钟晓波

罗祖华
7月29日,泰顺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县劳模评选委员会提交的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建议名单进行了审议。经泰顺县委常委会最终确定劳模和劳模集体名单,并于10月8日发文。其中授予叶秋月、刘晓翠、苏孝锋、吴振我、何振洪、林丽娟、林典奎、罗祖华、钟晓波、夏建军等10人为“2011-2013年度泰顺县劳动模范”称号。其中苏孝锋任职温州市泰商发展联合会会长,泰顺县十五届、温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万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晓波任职温州市廊桥文化学会会长、温州市泰商发展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泰顺县少数民族联谊会副会长,是中国廊桥网(www.langqiao.net)的创办人。罗祖华是泰顺县竹里馆的创办人、村党委书记,是温州市泰商发展联合会的会员。三人当选劳模,这是温州市泰商发展联合会本年度会员获得的又一重大荣誉,本平台将在后期中陆续刊出劳模风采,敬请关注。
(信息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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