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链风险的提案 温州市泰商发展联合会副会长 为应对长期以来存在的贷款难题,我国一些中小企业建立了信贷担保链,通过“互保联保”解决贷款问题。“互保”一般指由企业之间对等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联保”指3家或3家以上中小企业,自愿组成担保联合体,其中某一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后,联保体所有成员都需承担还款连带责任。“互保联保”作为金融模式的创新能够有效分散风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2012年以来,温州等地诸多中小企业因“互保联保”陷入困境,一些主业发展较好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企业受到牵连,影响了金融秩序安全和实体经济发展。 目前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链存在的风险有:一是涉及面广量大。特别如温州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互保联保规模和数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银行贷款的企业80%以上参与了“互保联保”;温州某商业银行保证类贷款占担保贷款比例为59%,占全部对公贷款的58.4%。二是不良贷款率上升。在经济下行周期,担保链上的大部分企业面临资金面紧张、经营压力增大的困难,对风险的承担和化解能力下降,单个企业的风险有可能传导到其他企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风险快速扩散。担保企业风险向实体经济传递,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最高。三是金融机构抽贷行为成为“催化剂”。出于“理性经济人”考虑及风险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对企业预警收贷,无异于雪上加霜。四是部分担保企业通过资产转移、假破产等形式,恶意逃避担保责任。 为此,建议: 1.建立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积极应对企业担保链风险。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各商业银行总行探索建立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和建立跨行合作风险处置机制。对担保链整体运行状况排查摸底,对风险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重点摸排,掌握风险扩散的整体脉络和传导路径。厘清担保关系,切割担保圈主要保证链条,大圈化小圈,将保证关系及时转化为实物担保关系。对问题企业和受牵连企业进行严格评估和区分,设立“防火墙”,斩断互保链条。区分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程度,尽量促使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减轻担保人负担。 2.采取特殊政策防范担保链风险引发企业倒闭潮。对于受牵连的优质企业,银行延缓起诉时间和查封行为,给企业缓冲时间,允许企业以分期付款形式,每年从企业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偿还担保责任。对一些由于业务扩张导致“多元化经营”出现问题的企业,和自身运营很好但需要承担互保联保责任的企业,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主业经营正常的企业提供担保,实现风险隔离。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夯实金融机构风险审查基础。改进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增设担保链查询功能。限制企业担保的环节、次数,避免企业信用无限放大,防止过度担保,完善银行贷款规则和贷后管理规则。逐步实现银行、证券、保险、工商、财税、海关等各部门信息共享,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企业征信要素,将水电费缴纳违约数、汽车违章数等内容提供给金融机构作参照。 4.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通过税收、利率等扶持政策和项目倾斜,鼓励优质企业对上下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使“坏事”变“好事”。引入成熟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吸收民间资本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建立风险转移和定价机制,妥善处理企业坏账。 5.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保护银行债权。针对部分担保企业恶意逃避担保责任的行为,要依法保全金融债权,完善和规范担保企业破产行为,制裁逃废债企业,提高失信成本,遏制连环担保风险对区域经济的破坏。 6.通过金融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改变传统以土地、厂房等抵押或他人担保的信贷理念,积极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由有形财产抵押向知识产权、商誉、排污权等无形资产领域拓展。创新“互保”形势,如通过行业协会设立“互助合作基金”,互助合作基金内的会员缴纳互助保证金,以互助保证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商业银行根据互助保证金规模向会员企业授信,使企业既获得融资支持,又不必担心担保链风险的蔓延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