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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布永庆桥等10座廊桥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作者:兰玲 文章来源:龙泉新闻网 点击数1394 更新时间:2008/7/21 22:30:48 文章录入:大笨钟 责任编辑:大笨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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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我市的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我市将永庆桥、济川桥、遂龙桥、济恩桥、合兴桥、福善桥、白水桥、宝车桥、坤德桥、双溪桥等10座廊桥定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据了解,这些廊桥为清代和民国时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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