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命名,使我们获得了一块“国字号”招牌,要抓住这一品牌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一方面要做足美誉文章,提升丽水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除了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以外,还要利用互联网、户外广告、外宣片等进行广泛宣传。更可以采用巨型标志碑的方式进行宣传,不仅可以在丽水城区的几个进城入口处竖立巨型标志碑,亮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牌子,而且可以在缙云、遂昌、松阳、龙泉、庆元、景宁、青田等与外市接壤的入口处竖立巨型标志碑,以充分发挥丽水“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这块综合性、大区域品牌的大效应,让更多的人通过这个品牌认识丽水,识知丽水,认同丽水。另一方面要做足再发动文章。通过广泛的宣传,让全市的群众更加了解丽水的民间艺术和地域特色文化,更加珍惜这些历史遗存和文化遗产,更加增强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使政府对民间艺术的保护规划和“民间艺术之乡”的建设的号召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民间艺术和人人参与“民间艺术之乡”的巩固、发展和再建设的浓郁社会氛围。
二、充分发挥“民间艺术之乡”的资源优势,打造特色品牌。
丽水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一个综合性的大区域的概念,是整合各县(市、区)的特色民间艺术项目资源集中申报的结果。各地还可以在这一大品牌的引领之下,充分发挥各地民间艺术的特色项目优势,挖掘整理特色民间艺术项目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一县一品”或“一县几品”的民间艺术特色项目品牌创建活动。除已获得的“中国石雕之乡”(青田)、“中国宝剑之乡”(龙泉)、“中国青瓷之乡”(龙泉)、“中国木制玩具之乡”(云和)之外,还可以申报“中国廊桥之乡”(庆元)、“中国昆曲文化之乡”(遂昌)、“中国黑陶之乡”(遂昌)、“中国农耕文化之乡”(松阳)、“中国民间戏曲之乡”(缙云)等,使丽水市的“民间艺术之乡”建设成众星拱月之势,更加璀璨耀眼,更加多姿多彩。
三、充分发挥“民间艺术之乡”的功能优势,实现新的发展。
“民间艺术之乡”有其独特的功能,我认为主要有四:保护功能、展示功能、研究功能、传承功能。做强四大功能并将其作用进一步发挥,实现“民间艺术之乡”的新发展,是丽水市“民间艺术之乡”建设的重要工作。在保护功能方面,一要进行生态性保护,在原有的生态保护区基础上适当增加其数量,将“青田鱼灯”、“遂昌黑陶”、“丽水根艺”、“遂昌昆曲十番”等重点项目列入原生态保护区范围;二要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一些濒危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的抢救挖掘和整理,将那些“口传身授”的民间艺术以数字化的技术如数字录音、摄像加以永久保存;三要进行动态化的保护,通过挖掘整理让一些民间艺术变静态为动态,变平面为立体,变口传为观感,使其生动活泼,栩栩如生。在展示功能方面,一要利用民俗节气展示民间艺术,让民间艺术真正源于民间,用于民间,益于民间,回归民间,丰富老百姓的民俗活动,满足老百姓的精神需求;二要利用政府的重大节庆活动展示民间艺术,有选择地将那些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艺术品位较高,内容健康向上的民间艺术项目集中包装,统一展示,既可营造重大节庆活动的氛围,又可引导和示范民间艺术活动的健康开展;三要设置载体进行展示,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展示民间艺术,“送出去”如参加省民间艺术博览会、文化产业博览会,以及走出去举办丽水民间艺术精品展等;“请进来”则可以“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名义,通过承办中国民协或省民协的“民间艺术节”等形式,邀请全国各地民间艺术界来丽展示民间艺术精品,达到展示、交流的目的。在研究功能方面,建立丽水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聘请研究人员,开展民间艺术理论研究,着重研究丽水民间艺术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同时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学术交流,赋予丽水民间艺术的保护、展示、传承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在传承功能方面,通过不断的创新来优化民间艺术,进化民间艺术,美化民间艺术。
四、充分发挥“民间艺术之乡”的机制优势,加强基础建设。
“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品牌管理实行的是动态管理的机制,因此,必须充分发挥这一品牌的机制优势,加强“五基”即:基本组织、基本规划、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投入建设,使“民间艺术之乡”建设进一步往纵深发展。在基本组织建设方面,设立各级“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组织领导;在基本规划建设方面,按五年一轮的周期制定巩固、发展、建设民间艺术之乡的规划,确立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在基本队伍建设方面,采取“六个一”的方法,即建立一支有规模、高素质的各艺术门类的青年骨干队伍,建立一支专业性强、技艺精湛的各专业门类的传承人队伍,培养一支懂业务、能力强的民间艺术指导员队伍,培养一支热爱民间艺术,具有奉献精神的民间艺术工作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的民间艺术社团,建立一支懂管理、善指挥的民间艺术活动组织管理者队伍;在基本活动建设方面,要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在各地广泛开展普及型活动的基础上,设计载体,搭建平台,组织开展一些市、县级的提高型活动,并积极申办全省性乃至全国性的民间艺术活动;在基本经费投入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设立“民间艺术之乡”建设专项资金,同时,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民间艺术之乡”的建设,实现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的有机结合。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民间艺术之乡”的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开支,重点扶持民间艺术中的重要门类和弱势门类,重点扶持国家、省、市、县四级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重大项目的保护研究,重点扶持重要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以及“民间艺术之乡”的管理维护费用开支。(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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