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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十一县市共商中国木拱廊桥“申遗”
作者:余荣华、…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3059  更新时间:2007/9/21 22:14:30  文章录入:大笨钟  责任编辑:大笨钟

     人民网福州9月21日(余荣华、刘佳)第二届中国廊桥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宁德·寿宁廊桥论坛,今天上午在闽东北山城寿宁举行,30多位来自海内外的建筑专家和廊桥研究知名学者参加了研讨会。论坛举办期间,来自福建、浙江两省的泰顺、景宁、庆元、寿宁、屏南、周宁、古田、福安、柘荣、福鼎、霞浦等十一县市,签署了《中国廊桥“申遗”寿宁宣言》,提议成立浙闽两省共同参与的木拱廊桥“申遗”机构,启动中国木拱廊桥“申遗”工作。
  专家介绍,木拱廊桥是中国传统木构桥中技术含量最高的一类结构形式,在世界建筑发展史上惟中国独有,建造历史至迟始于宋。北宋名画《清明上河图》中央位置的汴水虹桥,即是一座和木拱廊桥主要结构形式相同的木拱桥。据考证,我国现存木拱廊桥不到110座,大量分布于闽东北和浙西南。其中寿宁县保存有木拱廊桥19座,占全国的近五分之一。
  2004年8月,浙江省庆元县承办了“浙闽两省木拱廊桥保护与开发研讨会”,开始了浙南闽北地区数县市对廊桥研究、保护与管理的交流活动。2005年11月,由中国廊桥研究会发起,第一届中国廊桥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泰顺、庆元、景宁、寿宁、屏南等浙闽五县签署廊桥保护联合宣言,标志着两省联合开展廊桥保护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十一县市共同签署的《中国廊桥“申遗”寿宁宣言》提议:唤起公众对木拱廊桥重要地位和多重价值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的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木拱廊桥的保护、“申遗”工作,延续廊桥技艺,传承廊桥文明;建立闽浙两省统一协调的保护木拱廊桥机构,提请立法机关制定廊桥保护的法规,统筹保护与发展规划,实施有效保护,维护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利用,造福子孙后代;尽快成立由闽浙两省相关部门、有关专家、木拱廊桥所在地参加并全力支持的木拱廊桥“申遗”机构,启动木拱廊桥“申遗”工作。
  第二届中国廊桥国际学术研讨会仍由中国廊桥研究会发起,由上海交通大学、福建省文化厅、宁德市人民政府主办,福建省文物局、寿宁县人民政府承办。

钟晓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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